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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以為抱著做公益的心情已經漸漸忘記了
沒想到又燃起了一線希望>口<
雖然不知道到底該不該出席
總認為這應該是個幽靈戶頭了  (抓鬼大隊也沒輒吧@@)
但最後我今早還是硬著頭皮去了
生平第一次上法院
沒有很緊張,就跟在電視裡頭看到的一樣耶...只是我沒有按鈴申告而已, 哈
從沒想過自己再普通不過的市井小民也會遇到這樣的經歷
讓人驚訝的是傳喚到的被告竟然是個77年次的弟弟..冏rz
我的天呀~弟弟 你是不是迷路走到這邊來呀
看著他不安跟悶悶不樂的表情
我想他應該是被利用了吧
只見檢察官非常流利阿哩阿喳的很快說了過程
令人振奮的莫過於最後屬於我的東西可以拿回來了 ya!!
短短20分鐘不到的開庭 真是有效率XD
公道~我相信你的存在了
話說為什麼弟弟可以這麼快的願意和解  事有蹊蹺ㄚ
在於其實他算是不知情第三人
而真正的壞人還是不知在那翹著2郎腿 \  /
壞人一邊向弟弟謊稱要購買東西,一邊再利用賣東西把金額設計匯到弟弟的帳戶
於是乎...弟弟就...當了替死鬼
=___=  好險惡的社會鴨
這種情況好像再怎麼防也防不了
只能說人心真的很險惡
那些壞心怪終有一天一定會有報應滴
那些愛在人背後批評 愛混淆是非耍嘴賤的也替自己多留點口德吧
不積點陰德 恐怕連老天也煩惱這些妖言惑眾的大嘴怪要怎麼處置
難道~這就是所謂的禍害遺千年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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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鬼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